首页 | 行业动态 | 医药法规 | 热点透视 | 家庭医生 | 健康顾问 | 就医参考 | 医药专题 | 医药历史 | 医药幽默 | 医药文化 | 医药词典
行业动态 医药机构
经营企业 医疗单位
生产企业 信息发布
中 草 药 中 成 药
化学药品 非处方药
医保用药 综合查询

医药在线 > 关注病症 > 性障碍
特别提示
 
性功能障碍应夫妻同治

《科技新闻》 方志强

  严格说来,性功能障碍是人类特有的“婚姻病”,性功能康复治疗的对象应当是一个婚姻单位,即夫妻双方。因此,医生通常会要夫妻一同接受咨询指导和治疗。然而许多性功能障碍者不明白这一点,往往是丈夫瞒着妻子,或妻子背着丈夫,四处求医问药,结果花费不少,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为什么性功能障碍一人患病却要夫妻同治呢?主要是因为:
  正常的性交活动只发生在已婚的配偶之间,是人们最大的隐私。对此,人们一向讳莫如深,不与外人透露,哪怕是面对医生,也常常是吞吞吐吐,含含糊糊或一味抱怨对方,或只能谈自己的感受,根本不了解配偶的体验。究竟是性交中哪个环节出了毛病,出现了什么样的症状表现,双方的主观感觉如何,只有当事人最清楚。医生只能向夫妻双方作详细了解,否则治疗自然难以奏效。
  性生活是两情相悦时出现的生理动作和情感交流活动。性生活的质与量受比方情绪、观念、目的、体质、年龄、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变化极大,此时与彼时不可同日而语。性功能障碍者认定的“症状”或异常感觉,不一定是不正常的。医生必须全面了解这些“症状”是在什么情况下出现,出现的频率,以及对方的感受与态度,才能确定是不是病态,是器质性的还是功能性的。
  性生活是丈夫与妻子之间的协同“作业”。成功、和谐的性生活有赖于配偶之间的默契配合与相互调适,任何一方的应付、敷衍、急躁等消极态度,都会破坏这种协调,以致完不成“作业”。有时性问题表现在男方,根子在女方,相反,也可能女方的性问题是由男方造成的。
  由此可见,当一方出现性功能障碍,夫妻双方不要互相抱怨,应当一同去找医生咨询矫治。 (2001.04.10)

 

             【特别链接】【专题搜索】【关闭窗口

 

相 关 链 接

 

 

 

 

网站导航 | 网站简介 | 推荐网站 | 行业合作 | 中介服务 | 医药代理 | 药品查询 | 企业查询 | 联系我们

本网站“医药电子商务信息及应用系统”已获国家版权局著作权登记证书(2001SR1484),并受国家有关条例保护,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医药在线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