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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乐民)在此次质量抽查中,国家有关部门还对北京、上海、广东3省市共9家生产企业、3家进口产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12台心电监护仪进行了抽验。结果显示,8台产品被检测项目全部合格,有4台产品不合格,抽验不合格率为33.3%。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除颤后的恢复”和“频率特性、心率的检测和显示、心率报警的发生的时间”等项目不合格。
据悉,本次抽验不合格的产品分别是:北京嘉和通用电子有限公司抽到的标识为德国MarquetteHellige公司生产的型号为“DASH2000”、批号为“#C1DR2089N”的“一体式监护仪”;深圳安科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型号为“ASC-553A”、批号为“#1110471”的“多参数监护仪”;深圳金科威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型号为“UT4000F-5B1200”、批号为“#03084F5B-058”的“多参数监护仪”;珠海实创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型号为“PROPHET21”、批号为“SN:PRO300660”的“多参数监护仪”。
(200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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