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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信息:八项整改措施直指医院乱收费现象

《健康报》

  本报讯(记者阎红)为认真吸取辽宁省人民医院乱收费这一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事件的教训,辽宁省卫生厅于3月21日提出了八项整改措施。
  这八项整改措施是:
——创诚信卫生,建设诚信医院。在全省卫生行业开展树诚信理念、做诚信承诺、建诚信管理评价体系活动,把诚信服务纳入医疗卫生机构和行业作风建设的日常管理,使诚信落实到服务的每一个环节。
  ——开展行业作风专项治理,重点解决服务作风问题。把关系到患者切身利益的乱收费、收受索要患者“红包”、药品临床促销、大处方和乱开贵重药等问题作为整顿重点。
  ——推出医疗收费阳光工程。一是在继续完善医疗价格公示制、住院病人医药费免费查询制和住院病人费用清单制的基础上,逐步建立病人医疗费用认可制;二是建立收费专职内设机构和收费专业队伍,使医疗服务与经济效益脱钩,最大限度地消除科室核算的负效应;三是全员培训医院收费人员。
  ——实现收费手段自动化,减少人为干扰因素。
  ——采取综合措施,减轻群众医药费负担。在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合理降低药品收入在医院收入的比重、建立贵重药品使用审批制度基础上,努力减轻群众医药费负担。
  ——完善内部监督检查机制。通过建立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档案、医德医风评价制度和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档案,坚持医德医风考评。
  ——加大内部管理,强化社会监督。建立健全群众投诉接待制度,设立群众举报箱、意见簿和举报电话。
  ——实行责任追究制。把领导干部行业作风责任制履行情况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发生严重或影响较大行风问题的单位和部门,在年度考核验收中实行一票否决。
  据悉,辽宁省物价部门近日决定,以辽宁省人民医院乱收费问题处理为契机,从现在起,在该省集中开展一次医疗服务价格大检查,坚决制止医疗服务乱收费行为,切实保护好群众的利益。(2004.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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