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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胡玲陈茂梁从日前召开的浙江省医政工作会议上获悉,该省决定,对各级医疗机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制定控制标准,凡突破控制范围所获得的收入,要按照“超收不得利”的原则上交,专项用于支持公共卫生和农村卫生建设。
该省确定2004年为“医疗质量规范年”,工作重点包括规范医疗服务,简化就诊流程,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加强收费价格管理、严格控制医药费用,开展医院等级评审等。
为严格规范医疗服务,该省出台了《浙江省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指导方案》;公布了卫生部验收合格的56家基因扩增检测实验室;规定同类同级和上一级医院的检查和检验结果在不影响疾病诊疗的前提下,原则上予以认可和通用。
在简化就诊流程方面,该省要求各医疗机构调整功能划区,实行集中式受理检查申请和多点或分层挂号、划价收费;建立和完善医院形象识别系统,在门诊大厅设立医院总流程识别图案,在急诊、影像、检验、配药等重点部门设置醒目的识别标志和地面引导线等。(200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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