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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信息:把“黄热病”挡在国门之外

《健康报》

  本报讯(记者王晶珠)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出2004年第29号公告说,据世界卫生组织报告,截至3月3日,利比里亚卫生部共报告33例黄热病疑似病人,8例死亡,其中有4例病人已确诊。为防止黄热病传入我国,各级检验检疫机构应加强对来自疫区人员的健康申报、体温检测、医学巡查工作,对申报的或现场发现的黄热病染疫人和染疫嫌疑人,要采取隔离等必要的控制措施。
  《公告》要求,来自利比里亚的人员,入境时必须向检验检疫机构出示有效的黄热病预防接种证书。对无有效黄热病预防接种证书的人员,检验检疫机构可以从该人员离开感染环境时算起,对其实施6日留验。来自利比里亚的人员,如有发烧、出血、黄疸等症状的,入境时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明,并向医生说明近期的旅行史。检验检疫机构应对来自利比里亚的船舶、飞机和集装箱实行检疫;并采取有效措施灭蚊、清除蚊媒孳生场所。准备前往利比里亚的旅行者,应向检验检疫机构及其国际旅行保健中心了解黄热病的有关疫情信息和预防措施,并接种黄热病疫苗。
(200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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