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阿青
7月7日下午,青基会给某网站发来电子邮件称,巩俐拍摄盖中盖口服液广告的费用是220万元。 北京市东城区地税局所得税科一位同志日前证实,目前还未收到巩俐的纳税申报,该局也不知道巩俐有过这笔巨额广告演出收入。按照7月1日新实行的纳税办法,巩俐应该在本月1至10日内到该局申报上一季度的全部所得,而截至本月7号,还未见巩俐身影。 若巩俐此项收入为税前所得,则根据国家有关纳税办法,巩俐将至少为此项广告演出缴纳所得税69.4万元。(2000.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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